中地调函〔2013〕20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
现将你单位承担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2013年项目任务书发给你们,请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抓紧组织设计编写,并于2013年3月1日前向组织审查单位(详见附件2)提交设计书纸质3套,电子文档1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指导工作项目承担单位,依据工作项目任务书,编写新开工作项目总体设计、续作工作项目年度工作方案。其中,续作工作项目总体设计中工作周期、总工作量、总预算未确定的编写年度设计。
二、工作项目总体设计或年度设计、年度工作方案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写。项目设计预算按照项目任务书经费预算控制数编制,对项目立项论证阶段经组织实施单位确认的预算专家审查意见中未核准的支出,不得列入项目设计预算(设计预算编制要求另文通知)。
三、凡涉及委托业务且委托经费超过10万元的项目,设计或工作方案中必须单独编制委托业务实施方案和费用明细支出预算,并由委托方负责审查。
四、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印发的《地质调查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地调发〔2012〕136号)要求,承担单位应根据项目任务书有关要求以及专家审查意见,对《地质调查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优化项目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年度绩效评价的依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局将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开展项目绩效情况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续作的重要依据。
五、项目设计审查原则上以计划项目为单元进行。各大区项目办会同实施单位,组织本辖区内的项目设计审查工作(含年度工作方案的审批),地科院和武警黄金部队组织所属单位负责的计划项目中工作项目的设计审查工作,老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项目由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组织,全国性、综合性、跨区域项目由局相关部室组织(详见附件2)。
六、工作项目总体设计或年度设计、年度工作方案由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初审后,提交组织审查单位审查。
七、项目在设计审查中,确需对工作任务进行调整的,必须按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批。
八、专家的组成应当执行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技术经济监审专家管理要求。
九、项目负责人应当亲自汇报设计并接受专家的质询。不能到会参加设计审查的,由承担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十、项目在设计审查中,专家要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考评并将结果写入评审意见中(包括参会与否)。组织审查单位在设计审批意见书中要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
十一、组织审查单位在2013年3月15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设计评审和审批工作,并向局总工室报送设计审查工作总结。
十二、工作项目设计审查具体安排由组织审查单位另行通知。
十三、组织审查单位请于2月25日前将设计审查工作方案报地调局总工室。
十四、具备条件的项目,应提早开展设计审查,力争2月份出队。
十五、设计初审、审查工作应当在项目管理系统中同步完成。
十六、各项目承担单位从1月20日起可登录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cgs.gov.cn/pm)浏览2013年度项目任务书电子版。
组织审查单位和计划项目实施单位要明确责任,加强设计审查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邀请相关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参加。组织审查单位要按照中央、部局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精神,切实转变会风,提高会议效率,确保设计审查按时保质完成。
联 系 人:张海泉(地调局) 010-58584585/4593
电子邮件:zhaiquan@mail.cgs.gov.cn
系统技术支撑:张怀东(发展中心) 58584221
附件:1.2013年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项目任务书
2.2013年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项目组织审查单位一览表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技术支持:成都地质调查中心信息化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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