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实施细则(1:50000)》通过专家评审

作者:徐伟 发布时间:2021-03-31

318日,由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编写的《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实施细则(1:50000)》在成都通过专家评审,这标志着西藏自治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进入新阶段。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的总体要求,结合西藏自治区的实际需求,中国地质调查局对支撑地方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要求既要充分考虑地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可操作性,又要考虑西藏特殊地质灾害的特点,切实为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技术支撑,起到引领示范的效果。 

据悉,《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实施细则(1:50000)》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牵头,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等单位共同参与完成,该细则充分结合西藏地区冰崩、冰湖等特殊地质灾害类型,对质灾害风险调查内容、技术方法、技术流程及成果表达方面提出了统一的要求,为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的统一性和科学性提供有力支撑,充分体现了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下一步,将修改完善《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实施细则(1:50000)》,并提交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使用,为西藏自治区即将开展的74/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技术支持:成都地质调查中心信息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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